根据我校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招考〔2024〕2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学院根据本科专业设置的具体情况和学校招生考试中心《福州大学2025届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指标分配表》,对学校下达给我院的推免名额做如下分配:
专业/类别
名额
经济统计学
5
数学与应用数学(实验班)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5
信息与计算科学(实验班)
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3)推荐免试生的条件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招考〔2024〕2号)和《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5)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并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15:00前提交《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及相应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等奖项证明材料及成绩单(符合推免条件但放弃的同学需要提供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申请材料包括:1、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2、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参军入伍服兵役证明、参加志愿服务证明、到国际组织实习证明等提供复印件各1份,本人签字确认;3、本科成绩单1份(统一由教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出,打印地点:图书馆/注册中心),同时提交一份该成绩单电子版(命名:身份证号_姓名.pdf)。
(6)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关于“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的基本条件设置为:申请者在校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指导老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发表与本学科学业相关的SCI二区(中科院分区)及以上检索的科研论文或CCF A类期刊/会议的科研论文。申请者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者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此外,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学院从严把握。该基本条件的具体解释由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专家审核小组负责。
(7)学院成立“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认为确属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名单与正选或候补学生统一排序公示和上报。
推荐程序要点如下: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的基本条件→学生凭本校本专业三位正教授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推荐教授不为审核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做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学院组织全程录音录像的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及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公示→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荐意见上报学校→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教育部推免系统和校网站上公示后上报名单。
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全国奖项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学业综合成绩排名符合下表所示条件的本科生(数理综合班等校级实验班等比例调整),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和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学院针对“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申请人组织的公开答辩时间:2024年9月12日18:00,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4号楼312。申请人请带上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材料。
(8)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名单比例为推免名额的1:1.3,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根据各专业同年级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
(9)对符合推免申请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综合评测内容包括学业情况与综合素质情况。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素质能力的考核。综合测评成绩的权重构成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综合成绩*90%+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成绩*7%(=学科竞赛成绩*3%+发表论文成绩*2%+知识产权成绩*2%)+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0.3%+参加志愿服务成绩*0.3%+到国际组织实习成绩*0.3%+其他成绩*2.1%。
学业综合成绩:(被推荐学生绩点÷该专业推免入围学生绩点最高值)×100(学分绩点值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学科竞赛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竞赛原始分)÷(基础分60+该专业推免入围学生竞赛原始分最高值)×100
发表论文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发表论文原始分)÷(基础分60+该专业推免入围学生发表论文原始分最高值)×100
知识产权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知识产权原始分)÷(基础分60+该专业推免入围学生知识产权原始分最高值)×100
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原始分)÷(基础分60+该专业推免入围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原始分最高值)×100
参加志愿服务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原始分)÷(基础分60+该专业推免入围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原始分最高值)×100
到国际组织实习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原始分)÷(基础分60+该专业推免入围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原始分最高值)×100
其他成绩:(被推免学生前六学期的德育测评分平均值-其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原始分/6)÷(该专业推免入围学生的“前六学期的德育测评分平均值-其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原始分/6”的最高值)×100。
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到小数点后四位。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后,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推免生名单。
(10)按照《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福大招考〔2022〕5号)规定,不设置面试环节。
(11)综合测评成绩如果出现相同排名时,相同排名的申请人按照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的学分绩点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有相同排名,按照其他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有相同排名,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
(12)建立回避制度,对本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招生强化监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填写报备